媒体声音|向低价中标说不,把脉馆配行业低折扣中标现象
我们都知道,馆配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由来已久,中标折扣一降再降更是让原本已经进入微利时代的馆配市场雪上加霜。图书是商品没有问题,但图书同时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假如提到馆配行业,图书一旦跟图书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关键词结合起来,首先就让人脑海里蹦出“低价中标”“低折扣”“垃圾书”等字眼,这难道不是馆配行业的悲哀?相对来看,如果说高校馆的情况尚好,那么个别地区的中小学馆配市场已经是乱象丛生,甚至出现一折中标的怪象。
如何看待低折扣中标这种现象?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解决的思路在哪里?低折扣中标,根本原因在图书馆的招标规则吗?在招投标规则暂时还不能改变的情况下,馆配企业又应该如何应对?在全国秋季馆配会即将来临之际,《图书馆报》对人天书店董事长邹进进行了采访,就以上话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以期对馆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一点建议。
馆配市场最大的问题就是价格战
当前馆配市场最大的问题就是价格战,这不仅是人天市场开拓的阻碍,我想对于整个馆配行业来讲,都是不利的。今年也因反对低价中标规则的话题,将我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首先,有人说人天在反对低价中标规则的同时,参与市场低价中标。需要强调的是低价中标并不违法,如一个图书馆客户低价招标,人天作为一家馆配商中标是符合常理的。但是馆配商如照此价格供货,一些大型出版社的优质图书是购买不到的。人天不追求暴利,但需要追求利润,如与图书馆在价格与供货品种上达成一致,你情我愿的买卖,也合情合理。
其次,根据出版社图书出版的综合成本估算,低价中标的折扣是不能覆盖优质图书出版成本的,但这些图书恰恰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不可缺少的。现在是买方市场,我们也只能在遵循规则的前提下参与,尽可能地凭良心做事。
我们希望能够提高买方对价格的认知,从政策上引导,改变最低价中标规则,更好地服务图书馆资源建设,呼吁各方携手,构建公平公正的馆配市场体系。
图书馆用户也要有底线
现在招投标有个趋势,大都是以最低价中标,这看起来很合理,少花钱多办事。但最低价中标也导致了投标人恶性的价格竞争。
低价中标在全国馆配市场呈蔓延之势,北京也不例外。劣币驱逐良币已是普遍现象,中国市场正在实现消费升级,而图书馆的消费却在降级。根据数据显示,高校图书馆中标折扣并不乐观,正在向公共图书馆,甚至在向中小学馆配折扣靠近。出版社和馆配商不是圣人,是商人,是要有利润的。如果图书馆用户没有底线,怎么能要求出版社和馆配商有底线呢?出版社还能出好书吗?馆配商还会供好书吗?
最低价中标规则正是罪魁祸首,解决这种问题,最根本的就是加强政策引导,改变招投标最低价中标规则,馆社店三方携手,达成共识,保障各方利益,规范馆配市场秩序,才能从源头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
走出“低折扣中标”怪圈的“人天经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招投标规则中,最低价中标规则成为招投标的基本定律。但图书作为知识产品,并非普通的货物采购。图书馆作为学术研究型机构,一味实行低价中标势必会让馆藏资源建设大打折扣,影响藏书质量和藏书体系的建设。
图书馆评估,不是评生均册数,评采购经费,真正应该评的是图书、文献资源的质量。而低价中标正是舍本逐末、损害根本的行为。
如果一味地压低折扣,出版社和馆配商为了生存,只能降低产品质量与服务,最终损害的是图书馆的利益。
图书馆招标的目的,就是选出最好的供应商,保证图书资源的高品质与最好的配套服务。如此就要彻底走出“低价中标”的误区,从资源上保障馆社店各方的利益,切实提高馆藏资源的质量。
首先,一定要采取全国高校联合的投标法,去除个人因素和“个馆”因素。如果采用低价中标法,馆长不选择最低价,又没有充分的理由,是要承担责任的,他们不愿意有这个嫌疑。但是如果事先建立资格标,比如通过评标选出10个合格的馆配商,叫资格馆配商,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非常重要的是,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如果馆配商在标书里乱承诺,最后做不到,就应该把他列入有固定时限的黑名单进行警告,建议由高校图工委牵头负责此事。高校图工委在上世纪80年代将馆配市场化,提高了服务,降低了成本,为图书馆提供了很好的采购体验,现在各地图工委也应该继续这个事业。比如浙江、吉林两省高校的招投标经验就值得借鉴。他们通过组织高校联合招标,由专家选出10个馆配商,作为有资格的馆配商,然后各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这10个馆配商里任选一个或若干个。从数据统计可以看出,浙江和吉林总体的中标折扣还是保持得不错的。
向大家介绍一个可操作性较强的经验,图书馆在招馆配商时,可以选择一个比对标准。比如说一所普通的本科高校,标准是向211看齐,211高校向985高校看齐,那么就可以提出要求,让馆配商出具同类高校的项目经验,由项目承办方出具评价报告。还有近3年的同类高校(985、211)的业绩情况,拿数据说话,考察业绩数量及合作稳定性,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或验收清单。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不想追逐最低折扣,那就将折扣分的权值降到适当的程度,比如在100分里占20分或不超过30分。同时可以去掉一个最低折扣,如果本场招标最低折扣不低于基准折扣,应视为有效,不用剔除。
在暂时还不能改变招标规则的前提下,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规范市场行为呢?我想针对这个问题谈谈个人的观点。
首先,我们需要一个统一的书目作为招投标的标准。现在没有统一书目,以前有《新华书目报》,大家都基于《新华书目报》作订购,有统一的评估标准。但现在没有这种标准,我们该怎么评价馆配商呢?怎么评价订到率呢?所以,各地图工委一定要审定,如果没有国家统一的书目,那我们可以指定一些做得好的商业书目报,在这个范围内订购。《新华书目报》的好处是,它是第三方的,如果真把它作为一个订购目录的话,大家都可以使用。
第二,核心书目对高校图书馆的评估日趋重要,就是图书馆怎么评价所采购的图书。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原副馆长吴志荣就做了一个核心书目,他通过专家评审法、数据筛选法来评价社科类的书,然后再对比图书馆的馆藏,根据订到率来评价采购质量和采访员水平。但是这个书目存在较大的滞后性,所以人天书店想在采访数据上开发核心书目,已在东北师范大学建立专门的研究所进行相关研究。以后就可以用大数据来做核心书目,来比对图书馆的馆藏。可是,如果馆配商都没有利润,他们用什么去作研发呢?
馆配市场需要一个规则,需要市场各方的承诺和遵守。而现有的成熟的组织就是全国馆配商联盟。人天书店2013年发起成立全国馆配商联盟,旨在构建统一开放的资源整合平台,促进各方互利共赢,也希望成员单位同心同德、协同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共同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
馆社店三方共同努力维护馆配市场秩序
馆配市场秩序的维护,需要馆社店三方共同努力。出版社作为馆配市场的上游,希望坚持做好书,做精品图书,做适合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的书。
首先,在目前招投标规则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希望出版社尽可能地了解馆配市场的价格情况。我们也希望把大社、品牌社的好书送进图书馆,尽我们的绵薄之力。所以希望出版社能够在出版成本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折扣,或者将产品进行组合,共同做好图书馆资源建设。
其次,馆配商注重的是差价,而不是图书定价高低。如出版社、馆配商都改变不了低价中标现状的话,希望出版社能够全面提高图书定价,虽然这是饮鸩止渴,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样可在保障双方利益的同时,尽可能将更多的优质图书提供给图书馆。
此外,数字化阅读已成大势所趋,但目前仍有一些出版社对电子书持观望态度。纸电同步需要各方打消顾虑,馆配行业需要一款成熟的电子书平台,大家共同参与,共同构建馆配电子书全新的生态体系。
来源:《图书馆报》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