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推荐
-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提醒
-
¥59.80
-
-
民法
-
¥118.00
-
-
网络空间治理研究:基于技术-法律-社会互动的分析框架:…
-
¥70.00
-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与知识输出重构
-
¥78.00
-
-
漫说烟草专卖法
-
¥68.00
-
-
劳动合同法的理论构造与司法适用
-
¥88.00
-
-
办案心法:超越算法的实践智慧
-
¥118.00
-
-
办案心法:超越算法的实践智慧
-
¥118.00
-
-
办案心法:超越算法的实践智慧
-
¥118.00
-
-
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过关精选真题:…
-
¥68.00
|
|
图书信息
|
|
|
|
清代理藩院的法律功能研究
|
| ISBN: | 9787520306683 |
定价: | ¥75.00 |
| 作者: | 马青连著 |
出版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16年12月 |
开本: | 24cm |
| 页数: | 297页 |
中图法: | D929.49 |
相关供货商
|
供货商名称
|
库存量
|
库区
|
更新日期
|
|
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
|
267
|
库区1/库区14/库区2/样本14
|
2026-06-27
|
|
其它供货商库存合计
|
50
|
|
2026-06-25
|
图书简介 | | 本文以清代蒙古、回疆及西藏这三个非直省民族地区作为研究视域,用法律多元作为理论支撑,借助国家法与固有法的二元法制模式作为研究视角,并综合运用法学、民族学、历史学及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具体分析清王朝如何通过对理藩院法律功能的配置实现清帝国对蒙古、回疆及西藏地区的有效控制。主要表现在理藩院代表国家制定一系列适用于蒙古、回疆及西藏地区的国家法,同时为不激化民族矛盾又适当认可民族地区的固有法和具有民族特色的司法权力。具体在司法运作领域不仅适用国家法而且有限地允许这三个非直省民族地区固有法的存在,在司法判案中交叉运用国家法与固有法,这样的功能设置基本上做到了以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实现清帝国有效控制蒙古、回疆及西藏地区的政治目的。 |
|